这种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这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并私下出售给外国人。行为人主观上不知道是珍贵文物还是被他人欺骗使用的,因为主观上没有犯罪意图,不应当按照本罪处罚。至于行为人私下出售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如出售利润、转让他人或自己收藏,对犯罪的建立没有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