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销售侵权复制品是否构成犯罪主要有三个方面:
1.看行为人是否知道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如果不知道,即使有严重的过失也不构成犯罪。
2.看其销售对象是否属于本法规定的侵权复制品(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属于上述对象的,不构成犯罪。
3.看看其销售违法所得的数额。如果数额不大,即使有其他严重情况,也不构成犯罪。
犯罪与侵犯作权罪的界限。
1.不同的主要要素。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主体只能是侵权复制品生产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单位。侵犯作权罪的主体一般是生产者,有时可能是与生产者通谋的发行人或卖方。
2.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不同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犯罪客观上表现为销售侵权复制品和巨额非法收入;侵犯作权罪的行为可以是复制、发行、出版、制作、销售,非法收入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
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作权或与作权有关的权益构成犯罪,销售其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巨大,后一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不可惩罚行为,只侵犯作权罪,不能确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行为人销售的侵权复制品不是自己制作的侵权复制品,两种行为符合构成犯罪的数额或情节要求的,应当同时处罚两种犯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人事先与侵犯作权罪的行为人通谋的,应当以侵权罪论处,属于共同犯罪问题。受产权保护的作品,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或者参考,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侵权的严重性取决于销售的金额,处罚越严重。
《刑法》第21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