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犯罪,情节严重的,是本罪加重处罚的原因。这里的情节很严重,是指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重要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在战时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而影响军队完成重要任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2.特别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特别加重处罚。

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造成的战斗。如果战斗遭受重大损失,将严重影响军队完成重要任务或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由于疏忽或其他主观过失,当事人向军队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构成犯罪。刑法明确规定,量刑标准分为两个范围,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确定犯罪的成立,应当是过失提供武器装备的情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