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将根据局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简单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单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简单程序更简单,因此,简单程序实际上是普通程序的简化,一些普通程序简化或合并,使程序更加简单和适用。
简单的民事案件,只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其中,事实明确是指当事人对争议事实的陈述基本一致,可以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区分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责任和诉讼目标的争议没有原则差异。
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成立异议,或者人民法院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