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一般不需要公证,但建议受赠人接受遗赠最好公证,使遗赠更有效。如果不公证,最好找两个没有兴趣的人见证。
受遗赠当事人需要办理遗赠公证的,一般要准备以下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受赠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遗赠协议;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是遗赠财产,也可能需要支付费用。一般来说,赠与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但根据受遗赠人的身份也有所不同。直系亲属赠与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视为买卖,缴纳房地产交易利润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产证满五年,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征契税3%,公证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