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设立监护人来监督、管理和保护他们。因此,监护人的职责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应设置监护人。《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2)其他亲友关系密切。虽然这些人不同于近亲,不必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义务,但有些人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经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无上述监护人,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那么,成为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呢?监护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履行监护职责;
3.依法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