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有一定的限额。在负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元。在不负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强制交通保险赔偿只是一种基本保障。骑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汽车保险,获得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