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索赔强制保险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保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
3.被保险人及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件等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
6.受害人财产损失证明.人身伤残证明.相关医疗证明及相关损失清单及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看完我们上面给大家普及的知识,你不应该再问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