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疏忽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而赔偿第三方财产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的保险。第三方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弥补第三方的损失,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规定的责任限额内核实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实被保险人承诺或者支付的赔偿金额。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者超过保险人应当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