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他人的报告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人到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调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和作用,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4.裁决和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警告、罚款、吊销、吊销驾照、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经济损失。双方同意达成协议,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发出调解结束书,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因伤致残的,生活费用增加的必要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项的交通损失、住宿损失等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赔偿能否有效实施,需要双方有效协商沟通,事故受害人及时申请赔偿,提交材料证明,确定伤害;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支付相应的赔偿费,并主动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强制保险索赔由保险公司支付,超出责任人自行支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