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
1.第七十条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值班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注明其位置。乘客。过往车辆的司机。过往行人应当提供帮助。
2.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3.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明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
4.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警报告。报告属实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5.第七十二条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警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6.交警应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和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妥善保管核实。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检查进行鉴定。评估结论由鉴定人签字。
8.第七十三条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定交通事故鉴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应当送达当事人。
9.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