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犯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14岁以下的人犯有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它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所谓的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中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造成大量不特定的多人死亡或公私财产损失,并希望或允许发生这一结果。中毒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3.本罪侵犯的对象要素是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与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破坏财产罪的根本区别。
4.客观上,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投入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