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法律责任应考虑许多因素,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否有逃逸,是否因逃逸而死亡,是否有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
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二)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30万元以上。
3.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二)机动车无驾驶资格驾驶;
(3)驾驶安全装置不完整或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
(4)驾驶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
(5)严重超载驾驶;
(六)逃避法律调查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