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解释》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重伤五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6人以上死亡,事故责任相同;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赔偿金额超过60万元。
2.因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