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逃逸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员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庭交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庭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赔偿。被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