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机动车司机,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跑,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违反了中国公共秩序、良好习俗和道德伦理的最低限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道德谴责;但是,根据中国侵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强制保险条例,不认为保险人可以免除强制保险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与受害人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法定赔偿金额或强制保险限额。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强制保险保险合同进行理赔。此外,对于商业保险部分,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商业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同意逃逸豁免,因此商业保险逃逸情况不太可能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