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其中许多是根据实际消费情况确定的。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住院费等(化验费、检查费等)
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按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贴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贴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住院伙食补贴的赔偿标准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4)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人员同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5)丧葬费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员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6)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金额=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抚养期。
抚养年限:
①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岁;
②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补偿金额=实际费用。
交通费用以正式票据为依据;相关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一致。
8)住宿费
住宿补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受损财产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11)死亡赔偿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赔偿期。
赔偿期限:按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