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政府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受到伤害的具体的程度来进行不同的损失赔偿标准确定。比如说在进行伤残等级的确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构成,实际上才能够发放7个月本人工资。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