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应当偿还其所得遗产;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赠人按比例偿还;另外,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偿还税款和债务,
然后我们可以谈谈执行遗嘱中遗赠的内容;如果清偿后遗产所剩无几,自然遗赠将失去效力。
但是,我国法律实行限制继承的原则,即继承人在清偿被继承人生命前所承担的债务时,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制之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