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例如,婚外情一方和第三方的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你可以考虑受害者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程度,如是否有愤怒、恐惧、焦虑、抑郁、悲伤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情绪损害而生病,是否有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
3.婚外情过错方的具体欺骗情节。例如,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更严重、更有害,情节更糟糕。通奸相对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婚后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贡献等,应作为赔偿考虑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