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登记过程中,该男子,但通过熟人关系获得了结婚证。双方在当地举行了婚礼,并共同生活和生育了孩子。后来,该男子意外死亡。他的母亲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他能得到支持吗?虽然婚姻登记中的一方没有亲自出席,这影响了婚姻登记机关是否自愿审查双方的婚姻,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
如果没有法律无效的婚姻,只是因为一方没有在婚姻登记中,事实上,双方已经住在一起,法院应拒绝当事人申请宣布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