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具体由谁抚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哺乳期儿童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儿童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儿童一般为两岁以下婴儿。
第二,哺乳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作出判决。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如果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如果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与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5)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孙女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3、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征求子女意见。
《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第5条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第4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