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可以跟随父亲的姓氏,也可以跟随母亲的姓氏。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行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变孩子的姓氏只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孩子父母协商一致,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二,需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机构需要双方签字后才能更孩子的姓名。个别地方公安局要求家长同意孩子更名的公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