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不到两岁。

两岁以下的两岁以下的儿童与母方同居,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父方同居:

1.儿童不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真的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2)两岁以上的儿童。

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儿童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儿童的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儿童一起生活;

5.如果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孙女,可以作为孩子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3)孩子十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2.10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应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来处理孩子的生活;

3.考虑到孩子的意见不是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谁生活,法院通常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当父母争夺监护权,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孩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