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配偶有权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