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后双方想再婚,他们需要离婚证明。如果离婚后双方不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与他人结婚,他们还需要带离婚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有两种情况:
1.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原本是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再婚(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回离婚证明,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再婚)登记时发放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明;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双方无离婚证明,只有相关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作为离婚证明。
除再婚外,还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无配偶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现场拍照,但必须支付一定费用)。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