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忠诚协议不应过度加重对方的责任,否则可能无效。根据你的说法,你的协议同意,如果一方作弊,另一方将失去所有财产。这种协议过度增加了欺骗一方的责任,这是一种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因此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欺骗的定义应尽可能明确。欺骗的定义需要尽可能详细的协议。例如,您在问题中描述的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一个详细的协议。然而,将亲吻作为欺骗的判断依据之一违反了普通人的一般认知规律,不应将亲吻作为欺骗的标准。
3.关于财产的问题。一般来说,最好在忠诚协议中约定实际赔偿金额,而不是实物作为赔偿目标。因为实物可能会在你们夫妻的日常生活中出售或丢失,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会导致无标的执行,导致赔偿无法执行。
4.关于见证和正义。一般来说,双方自愿签署协议,视为双方都认可协议,因此协议有效。律师见证或公证处的公证使协议更有效,并不意味着未经见证或公证的协议无效。
5.关于成本。正如前面提到的,有两种方法可以提高协议的有效性,一种是律师见证,另一种是公证处的公证。由于律师见证需要律师在早期阶段做更多的准备,两名律师需要一起出现制作见证记录,并在见证后出具见证书。因此,费用将高于公证处的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