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婚姻是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个人关系也是无效的。然而,即使婚姻是无效的,在婚姻中出生的孩子也被认为是已婚的孩子,主要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