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录12分。通过学习并通过考试的,可以取消分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员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清除分数,并返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