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论双方是否离婚,共同债务都必须以夫妻共同财产和所有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偿还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夫妻一方不得以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为由与善意的债权人抗争。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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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