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4岁以下16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2岁以下14岁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8岁以下按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处罚。

16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项矫正教育。

"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