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否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取决于情况。如果是一般担保,除下列情形外,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担保人:

(1)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执行;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4)担保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如果是连带担保,债权人能直接起诉债务人。

"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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