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能起诉配偶。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并为有法律义务的人治疗疾病所承担的债务;
(5)抚养子女的债务;
(六)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八)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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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