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和起诉是对方欠款时的两种选择,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支付令是法院发布的一种监督手段,是指债权人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的法律文件,而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证券。
2.请求支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并确定金额,并说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可送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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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