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是要等产假结束才能申请,应当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所谓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