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名以上申请人分别申请同一发明创造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邮寄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以邮戳日为提交日;邮戳日不明确的,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的日期为提交日期。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或者其他方式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将文件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将文件提交请求中规定的联系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类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15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