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转让,债权人转让的权利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权利,但债权人本人除外。债权转让有三个例外。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协议、法律协议,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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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