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当及时到达案件。被保释候审嫌疑人,被告违反前款规定,已支付保证金,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同情况,责令嫌疑人,被告悔改,重新支付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