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自己的劳动服务,从而获得报酬的,不得设立贿赂罪。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经营时间,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然后获得报酬的,仍然设立贿赂罪。行为人接受亲友的合法礼物,当然不设立贿赂罪。
但实践中存在以礼物为名的贿赂,其与受贿罪的界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1)接受方与提供方是否有亲友关系;
(2)提供方是否要求接受方的职务;
(3)接受人是否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是否正在或已为提供人谋取利益;
(4)接受的财产是否超过一般礼品的数量和价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