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原则是指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必须以双方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
程序上的自愿性。即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双方应自愿解决。
实体上的自愿。即是否达成调解协议,达成什么样的调解协议,必须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法律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原则要求:一是调解活动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二是当。
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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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