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也被称为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是指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起诉的人的头衔。嫌疑人与罪犯不同,根据无罪推定。
原则上,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否则嫌疑人是无罪的。嫌疑人是指犯罪调查机关的调查对象或者被调查线索初步确定的嫌疑人。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未找到或者身份不确定的,不得称为嫌疑人。在刑事调查实践中,嫌疑人可以被不在场的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在外。刑事调查结束后,被刑事指控的嫌疑人被称为刑事被告。嫌疑人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权;
4.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7.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权利;
9.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上诉的权利;
10.检查记录的权利;
11.指控侵权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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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