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收到报警的盗窃案件,无论盗窃财产的数额如何,都应当受理、登记、认真调查。符合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盗窃、扒窃、使用刀片等工具或者携带凶器盗窃的,无论盗窃财产数额如何,均为刑事案件;惯犯或者一人多次犯罪,情节或者后果严重的,视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公安案件,构成刑事案件的,视为刑事案件。
盗窃金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情节或者后果不足2000元的,视为重大案件;盗窃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视为重大案件。个人诈骗、抢夺公私财产的,按照上述备案标准执行。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备案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备案标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会受到惩罚,但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并记录在档案中,盗窃者就很难重新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