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有五种土地和六种土地:五个区域:新华街和惠民街。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公园;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水产养殖;52300元/亩;未使用土地:15467元/亩。六个区域:西联镇、西河镇、江湾镇、龙归镇和重阳镇。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公园;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水产养殖;48400元/亩;未使用土地:1433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