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照2015年土地征用中果树补偿规定进行补偿。核桃属杂果树种:
每株植物1-3年)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每株补偿83-130元。
盛果期(11-25年)每株补偿130-280元。
26年以上的衰果期补140元。
以上是大面积补偿的平均参考标准,单株补偿可增加50%至100%。
也可以这样计算:核桃树寿命长2~300年,幼苗期一般按种植成本计算损失。如果达到收获期,损失将根据整个经济效益期数十年计算。种植1~4年为幼苗期,5~8年为初产期,9~15年为盛产期,16年及以上为丰产稳产期。计算30年的收入不是小数目。近年来,个别评估机构实际上按10~15年的纯收入计算损失。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4款,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