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地征用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类:

(1)防护林地补偿标准:造林年为1000元/亩,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保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资增值或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到五倍。临时投产前,每亩1500-5000元,投产后每亩5000-3000元。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保护林的林木补偿费计算2-3倍或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临时造林年每亩2000-3000元,每年增加1000-2400元。

(5)征用幼苗。占用当前或前三年的平均亩产值计算。一般来说,一年生幼苗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幼苗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幼苗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按一般材料幼苗的森林补偿费计算或双方讨论。

(6)四面树木:根据植树和栽培全过程的投资增值计算。一般材料植树当年每株5元,每年增加3-5元;珍贵常绿树木按一般材料植树补偿费的2-5倍计算或双方讨论。林地上的树木。幼苗以外的绿色幼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单独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暂定每3万元,免缴垦复基金。被征用.占用森林单位被征用.占用森林附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林地补偿费:按本市征用.占用菜地的标准和规定办理。

4.劳动安置补贴:通知《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农民集体征地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

(1)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与货币金额价值相同的产权房屋交换。

(2)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设、安装和重置单价结合为新 同一地区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注:单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相关法条

《物权法》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