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申请应填写《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门诊病历复印件;
3.出院记录及病理报告(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近照两张(2寸);
6.280元鉴定费。
工伤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出院记录和病理报告,请将身份证或关系证明带到医院病案室,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申请表的左半部分由申请人填写,右半部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填写。委托鉴定(无工伤鉴定)的,请在申请表意见栏加盖用人单位(组织)公章,并说明受伤职工受伤的原因。受伤部位。受伤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