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告应仔细阅读原告的离婚诉状。如果诉状中的事实不真实,被告应在辩护中解释真相,合理解释原告的误解和歪曲事实,恢复事实。
第二,离婚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被告应认真、仔细、充分地考虑原告的诉讼请求,澄清线索,确定自己的观点,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主要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辩护,并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三,如果原告在诉讼中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或有过错但未提起诉讼,被告可以在辩护中补充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只要涉及离婚,原告是否提出或提出,但角度不同,被告就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
第四,被告准备一式三份离婚答辩书,一份留给法院两份,一份留给法院,另一份在收到离婚答辩书之日起5日内发给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