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的隐私吗?这个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很常见。一方因婚外情、欺骗等过错行为,另一方通过偷拍、偷录等方式寻找证据。这是侵犯他人隐私的一种方式。
对于偷拍偷录行为,《证据规定》颁布后,有人认为法律不再禁止偷拍偷录行为,偷拍偷录可以合法化,所有偷拍偷录的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这实际上是对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曲解,因为最高法院在这一证据规则中明确指出,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取得证据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取得证据。
因此,侵犯他人隐私所获得的证据在法中存在缺陷,法院可能不会用这些证据来确定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提供人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法庭予以审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