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离婚判决的,可在判决送达后15日内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上诉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一份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后,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副本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答辩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和答辩。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审判的,也可以径行判决。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

当事人认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原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得停止判决和执行。当事人不得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