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打算离婚,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则有以下情况:
1.一方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向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如果双方都在同一个城市,一方可以在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可以调解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其他地方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法院,要求离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